公证为老年人服务与维权 2008年第一季度,包头市方正公证处以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颁布10周年为契机,积极开展了“公证为老年人服务与维权”的活动,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好评。 这一活动的出发点是为老年人提供优先、优质、优惠的公证法律服务。遇到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时,工作人员热情地为他们提供优先服务,为老年人让坐、优先解答老年人的咨询、优先为老年人办理各种相关手续。因有的老年人经济上有困难,公证处视情况对他们给予减免公证费的优惠。对体弱多病的老年人,公证员则主动到不便出行的老年人家中,为其提供公证服务,并不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。同时为前来咨询或求助的老年人提供“贴心服务”。有些老年人再婚后因婚前购置的房产份额分配不清而产生矛盾、无法化解时,他们既不愿和子女诉说,也羞于向朋友讲述,而是默默地独自承受由此带来的精神压力。包头市方正公证处工作人员针对来访老人的这种情况,一方面从法律角度来帮助其分析问题,另一方面从情感方面感化老人的内心,引导老人走出阴霾,乐观地面对未来。
包头市方正公证处
2008年4月30日 |